空气和废气检测
1.检测指标
检测指标:总悬浮颗粒物、PM10、降尘、烟尘、沥青烟、氟化物、氯化氢、氰化氢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二氧化氮、氨、二氧化硫、硫酸雾、铬酸雾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锡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氯苯、酚类、甲醇、非甲烷总烃、硝基苯、甲醛、苯乙烯、二硫化碳、苯系物(甲苯、二甲苯)、油烟油气排放、林格曼黑度、苯胺类、丙酮、菌落总数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、温度、相对湿度、风速、新风量、臭氧、氯气、甲烷等。
2.检测依据
《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》GB/T 15432-1995
《环境空气PM10和PM2.5的测定 重量法》HJ618-2011
《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》GB/T 17095-1997
《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》GB/T 15265-94
《锅炉烟尘测定方法》GB 5468-91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GB/T 16157-96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》HJ/T 45-1999
《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》HJ/T 67-2001
《《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.氟离子选择电极法》HJ 481-200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》HJ/T 27-199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-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》HJ/T 28-199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HJ/T 43-199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》HJ/T 44-1999
《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》GB/T 18204.23-2000
《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》GB 9801-1988
《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》GB/T 18204.24-2000
《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》GB/T 15435-1995
《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》HJ 533-2009
《公共场所空气中氨的浓度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》GB/T 18204.25-2000
《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-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》HJ 482-2009
《硫酸浓缩尾气硫酸雾的测定 铬酸钡比色法》GB 4920-85
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》HJ/T29-1999
《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HJ/T63.1-2001
《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HJ/T 63.2-2001
《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HJ/T 64.1-2001
《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HJ/T 64.2-2001
《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HJ/T65-2001
《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GB/T 15264-94
《气相色谱法》HJ/T 66-2001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》HJ/T 32-199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HJ/T 33-199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HJ/T 38-1999
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GB/T 18883-2002
《空气质量 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锌还原-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GB/T15501-1995
《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》GB/T 15516-1995
《空气质量 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HJ 584-2010
《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/气相色谱法》HJ583-2010
《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》 GB/T 14680-1993
《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/气相色谱法》HJ583-2010
《居住区大气中苯,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方法 气相色谱法》GB/T 737-89
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GB 18483-2001
《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》GB/T 15502-1995
《居住区大气中甲醇、丙酮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》GB 11738-1989
《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》GB/T 18204.1-2000
《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》 GB/T 934-2008
《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》GB/T 18204.15-2000
《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》 GB/T 18204.18-2000
《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》GB/T 18204.27-2000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》HJ/T 30-1999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》HJ/T 38-1999
《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 HJ 604-2011
3.检测要求
根据监测方案要求监测。
4.检测收费
根据工程项目大小按《河南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》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收费。
5.检测报告
监测工作自入场后5~10个工作日内出具具有河南省质量监督局认可的监测报告。
联系电话:0371-65369383 15838019239 |